
韓寒僅從百度獲賠10萬元 維權性價比被指太低
不過這只是場小勝,獲賠金額太低,在聯盟看來,起不到阻嚇互聯網侵權的作用。而接下來,作家維權聯盟還面臨著一家更強大、更傲慢的對手,那就是蘋果,2個月后,聯盟訴蘋果的案件將開庭審理。
再次驗證維權成本太高
17日上午11點,法院認定百度文庫侵權事實成立,并判處百度分別賠償何馬一萬余元、韓寒十萬余元、慕容雪村五萬余元。
兩小時后,作家維權聯盟向記者發來關于此事件的聲明。聲明中對法院作出的判決表示歡迎,但是也表示出遺憾之情,因為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相當低。在此案中,韓寒提出了約76萬元的索賠金額,但是最后獲賠的金額為10.2萬元(包括訴訟費)。
聲明中稱,如果不是作家維權聯盟這樣的公益性組織,沒有任何著作權人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去打這么得不償失的官司,否則互聯網上侵犯版權的現象根本無從遏制。
“像何馬寫《藏地密碼》,這么知名一本書,就賠五六千。韓寒的賠償大概也就相當于每千字一百來塊錢,我看不到任何懲罰性的含義。”作家維權聯盟執行人貝志城沒有掩飾自己的失望。
“這(賠償金額太低)是老問題,這些作家都是知名人物,還算好,有的維權甚至連成本都付不了”,上海律師孫相元對記者說道,目前法律和司法審判實踐都沒有引入懲罰性賠償,而是填平原則,僅僅是補償部分損失或者滿足部分要求。
蘋果更“惡劣”
相比百度,蘋果則更讓作家維權聯盟痛恨,這點在聲明中彰顯無遺。
作家維權聯盟甚至在聲明中表揚了百度,稱其在被起訴后就已開始整改百度文庫,“已經是互聯網公司中表現最好的了”。接著話鋒一轉,批評蘋果公司公然在APP Store中銷售盜版作品牟取利益,對任何警告完全不予理睬。
今年2月,作家維權聯盟向北京市二中院遞交了起訴書,正式提起對蘋果公司的侵權訴訟,指控蘋果APP Store在未經作家許可和同意的前提下,銷售韓寒等4位作家26部作品,索賠1112萬余元。貝志城稱,“蘋果公司提供了存儲空間,并參與銷售分成30%。這不適用避風港原則,是完全的侵權。”
孫相元律師認為,蘋果案和百度案有很大不同,“百度沒有從百度文庫的盜版作品直接獲得收益,但是蘋果在盜版作品獲得直接收益”。按照我國著作權法和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》明確規定,網站運營者或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涉案作品是侵權作品還提供下載,從中獲利,屬于侵權行為。蘋果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提供作品有償下載,從中獲取30%的利潤,顯然已構成侵權。
孫相元律師透露,他代理的作家朱金泰起訴蘋果公司侵權案將于明年3月開庭,“現在相關的材料都已完成翻譯工作,通過外交途徑發給蘋果公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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